同样一批货出口,用0110一般贸易还是9710、9810,退税节奏、申报材料、查验安排可能完全不同。模式选错,要么多跑腿,要么占压资金。
跨境电商B2B出口的两种海关监管方式——9710(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)和9810(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)自2020年增列以来政策持续优化:2024年12月起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取消,2025年起9810"离境即退税"全国落地,2026年TIR公路运输又打通了与9710、9810的衔接。把两种模式用对,是做企业客户和海外仓备货的出口企业合规降本的基本功。本文按"政策依据—模式区分—备案申报—退税核算—风险自查"梳理一份可对照执行的清单。
一、9710与9810分别是什么
两种监管方式均由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增列,同属跨境电商B2B出口,但业务路径不同。
971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: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,通过跨境物流把货物直接出口给境外企业。典型客户是境外批发商、门店、经销商,特征是有明确的企业订单、国内直接发货、不经过自己的海外仓囤货。 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:境内企业先把货物通过跨境物流批量出口到海外仓,交易达成后再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,特征是"先备货、后销售"。海外仓可以是平台配套仓、第三方公共海外仓或企业自营仓。 两者都要求交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达成、按海关要求传输电子数据。把线下谈成的一般贸易订单事后补线上流程、包装成"伪B2B"申报,不符合监管方式的适用条件。 注意:"取消备案"仅指取消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;企业作为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仍须办理,申报时仍要传输订仓单等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。 选择上可以按三条判断:有确定境外企业订单、平台成交、国内直发的,走9710;需要提前把货铺到境外仓提升本地履约速度的,走9810;纯线下签约、不走跨境电商平台的大宗出口,仍走0110;9610面向个人消费者,不属于B2B讨论范围。同一企业可以按不同业务线并行使用多种监管方式,但每票货物只能按真实业务对应一种方式申报。 按2026年第2号公告,TIR运输项下监管方式为9710、9810的货物以报关单方式办理出口的,通过"单一窗口"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填报;自内陆启运以清单方式办理的,在"跨境电商出口"模块提交数据,提运单"运输工具名称"栏填TIR运输申请单号、备注栏填"TIR内陆启运"。面向中亚、欧洲公路通道的企业可多一条物流选择。 预退税是"先退税款、按销售核算",企业要注意四点: 9710和9810是两条边界清晰的合规通道:有确定企业订单走9710,先备货后销售走9810;预退税提前拿到的资金,要靠真实销售和按期核算才能落袋。把备案、申报、退税、核算四环节固化到内部SOP,比事后补救省钱。 林芳老师|外贸圈集团创始人、10倍业绩增长模型创始人二、2026年在用的三份核心政策文件
文件
与企业直接相关的内容
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
增列9710/9810;参与企业向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;可优先安排查验;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
海关总署2024年第167号公告(2024年12月15日施行)
取消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;清单申报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("四单"变"三单");12个直属海关试点出口拼箱"先查验后装运"
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3号公告
9810货物离境后即可申报退(免)税;未销售部分按"离境即退税、销售再核算"办理预退税,标识HWC-YT
海关总署2026年第2号公告(2026年1月15日施行)
TIR公路运输项下9710、9810货物可按报关单方式办理出口,单一窗口填报规则明确
三、9710、9810、0110、9610怎么选
对比维度
9710 B2B直接出口
9810 出口海外仓
0110 一般贸易
9610 零售出口
交易形态
平台成交、企业对企业
先备货到海外仓、后销售
传统线下/大宗B2B
企业对境外消费者
发货方式
国内直发境外企业
批量发海外仓再分销
按合同直发
小包/集货直邮
退税时点
按现行出口退(免)税规定
离境即可申报,未销售可预退税
按现行规定
按零售出口相关规定
申报数据
交易、物流电子信息
另需订仓单电子数据
全套传统单证
交易、物流电子信息
查验安排
可优先安排查验
可优先安排查验
常规安排
按跨境电商监管
四、备案与申报实操
(一)事前准备
(二)9710申报要点
(三)9810申报要点
(四)与TIR公路运输衔接
五、预退税核算:钱退了不等于结束
六、五类常见风险
七、落地前8项自查清单